河南園區(qū)納稅籌劃解決成本票自然人代開個人獨資企業(yè)稅務籌劃, 詳情電話咨詢:安經(jīng)理150 3816 0832。 A/B公司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,因工程需要,采購了一批建筑材料花費100萬,然后找了一個工程隊來施工,工隊的勞務費用總共80萬。從個人手里租賃了三臺工程設備,總費用30萬。工程設計及管理由本公司自有員工完成,三個月后竣工拿到工程款350萬。 1、A公司采購建筑材料的100萬花費,對方已正常開具發(fā)票。 2、施工隊的勞務費80萬,也以開具發(fā)票。 3、個人手里租賃的施工設備30萬,對方在稅務局以個人名義代開發(fā)票給到了A公司。 那么A公司的實際收入與賬面收入一致:350萬(總收入)-100萬(材料成本)-80萬(勞務成本)-30萬(設備租賃費用)-(本公司員工工資、辦公用品、交通物流費用、辦公室水電租賃費用等等)總計15萬=125萬。需要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5萬元。 這時候公司覺得5萬元稅款太多了,我得想想辦法把公司利潤降低,于是找到做核定征收的財稅行業(yè)人員,以個人的名義代開了100萬的建筑材料費用發(fā)票。算下來節(jié)省了將近2萬的稅款。 |